結婚,阿美族語 Pataloma , Pata 意為做, loma 意為家, Pataloma 全意為做家或成家,從辭義中,可以看出阿美族人認為結婚後夫妻就負有成了家的義務,當男女結婚後,在家庭與社會地位亦因結婚而變更。阿美族的社會是母系社會,因此在阿美族社會中是以女性為主,家庭以母系相傳。傳統而正常的婚姻法則是男嫁女娶,意即男子入贅到女方家,男子長大後便離開自己的家進入女方家裡,普通稱為入贅。家裡的財產繼承也是歸於女方而非男方,這與一般的父系社會有所不同。
阿美族的婚禮婚姻是以招贅婚為主,嫁娶婚為輔。
婚前戀愛關係
男女若彼此喜歡,女子會以手巾或飾物相贈,男子以頸飾或頭巾答贈,即為定情。阿美族男女的定情物也有:ongto(翁度)煙斗、kadang(卡放)手環、safifin(沙非啡)毛巾等。
求婚
通常先由男子隨女回家,向女方家長表示求婚。女方會請媒人至男家求婚。男方家允婚後,女方變會擇日盛裝赴男家服役。服役時間普通為一個月女子一大清早便到男家挑水、掃地、樁米,中午返家,下午再去工作後,便攜男子出去散步,由男送女回家。女子勞役的期間視男家勞力短缺、男女雙方愛情的深淺度,及女方父母的想法考量長短有所差別。男子護送女子回宅時也有所分別,男方會視對女方愛情的程度及感情的深淺只護送一段路程,由近漸遠,之後覺得愛情真正成熟到不可分離時,才會真正護送到女子家門口。
結婚
由女方家託媒人到男方家商定婚期後,兩家各自準備結婚,女方家便會大量釀酒,製糕,購備新娘服飾及送給新郎之服飾;男家購備男子衣飾、布疋、番刀、刺槍、弓矢等。
成婚之日
新郎由友人協助在黎明時將衣物行李送到女家。新郎的友人要大聲通知社眾:某某人今日入贅了。當天喜宴時,男方舅父會向新郎訓話:你今日入此家,需勤勉工作,尊敬舅父,孝順岳父母,不可怠惰。翌晨,新郎新婦返男家邀集同氏族成員在家飲酒,新郎則邀集友伴捕魚一日。當晚,新郎新婦返女家,新郎自此日起在妻家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