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禮的學問


  • 2013-04-27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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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義

  • 官場上的送禮易滋生腐敗問題。送禮在中國元代就已經盛行,當時稱「拜見錢」[1]。《皇清奏議》卷七載:「參謁上司,則備見面禮;凡遇年節,則備節禮;生辰喜慶,則備賀禮;題授保薦,則備謝禮;升轉去任,則備別禮。」

  • 送禮在商業社會是一種利益交換,投其所好,如送雪茄白蘭地鑽石皮草等。
  • 送禮亦能提升改善社會關繫

    如親人、朋友之間相互送禮認為是必要的,是友好的象徵。
  • 送禮物不當會被人認為是侮辱,會產生反效果。送不吉利物品則是不懷好意,如送鐘(送終)。
  • 國際關繫上,有「金錢外交」、「送大禮」(各種政治條件),是一種政治談判或交易的手段。
  • 禁忌

    世界各地都有送禮習慣,但送禮時的禁忌可能隨文化或信仰而異。


    中華俗諺說「禮多人不怪」,以送禮為聯絡感情的最佳管道之一,不過華人對禮物的款式種類,頗有所禁忌。一般情況下,不會把鐘、手帕、毛巾、梨、鞋、傘、草蓆等等作為禮物,也可象徵性地收取一塊錢,視為一場交易



    • 送鐘意謂「送終」。
    • 意謂「遠別」,或說「鞋,諧音邪;不吉祥」。
    • 草席意謂「裹屍」。
    • 手帕毛巾意謂「拭淚」(唯獨喪家可送)。
    • 代表「分離」。古時的華人,不會把梨切片喫,因為「分梨」與「分離」音同;遇此情況可象徵性收一兩錢,以示交易而非贈送,近年遵循者已少。探病則有人會送梨,解曰「離病」。
    • 意謂「分散」。
    • 意謂「輸」。(對賭博者而言)
    • 棺材意謂「升官發財」(中國大陸某些南方地區有此一說,其他地區則多為「不吉利」「死人」「詛咒」)。

    在日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