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結婚進行曲】婚禮的推手:證婚人和司儀


  • 2007-04-06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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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 証婚人

由父母關係中德高望重的年長者來擔任証婚人的情形較多。時間上最好能在婚禮前1~2個月就完成請託動作。

★ 司儀

司儀,可說是左右婚禮宴客氣氛的一個重要角色。準新人們最好能事先多花一點時間,選擇適任的人選,能在婚宴的1個月前決定最好,並將新人的想法與司儀充分溝通,如此一來,縱使臨時有一些小狀況,也較能從容不迫地應對。司儀請託分成「專業司儀請託」與「友人請託」兩種。向友人請託時,要注意的是,即使是友人,也是婚禮宴客的座上賓,新人倆仍然需要誠摯地邀請及得到友人的快意首肯才好。此外,由於友人與新人之間的關係比較熟識,也較容易使得會場的氣氛不致過於嚴肅與形式化,常為許多新人們的選擇考量。而專業司儀,通常在主持婚禮宴會有相當豐富的經驗,較能減少對婚禮進行程序不安的狀況發生。此外,專業司儀對於婚禮的流程等知識,也會比較為熟稔。不管選擇那一種方式,選擇司儀的主要考量,建議是以開朗且能冷靜應對突發狀況的人為最佳選擇。

★ 男女儐相、招待、禮金會計...等相關人員

在飯店舉行婚禮時,除了業者會有掌控流程狀況的總負責人之外,舉凡男女儐相、招待、禮金會計…等人員,都是由新人們的親朋好友幫忙居多。此時,人員的請託和安排最好能在婚禮的1個月前就安排妥當。而人員總數及職能分工,也需要在事前做好確定,當天才不致有混亂或不知所措的情形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