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何訂婚聘禮中的「福圓」,女方只能留下兩個?


  • 2013-06-16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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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禮習俗

哥哥和女友的訂婚儀式,終於在今天順利舉行了。不過身為未來小姑的夢莉,因為「姑」與「孤」同音的禁忌,為了不讓傳統的女方家心有芥蒂,因此並沒有前去觀禮。好不容易等到一家人都回來,夢莉發現怎麼早上準備給女方的禮品有一些又拿回來了?還擔心地試探哥哥訂婚是不是有什麼不順利。


哥哥笑著說一切都沒問題,那麼這些被退回的聘禮又是怎麼回事呢? 這樣做才不失禮 台灣人處處講究禮尚往來,除了表現在日常生活中,在男女雙方結為親家時,更是表露無遺。


古時候嫁女兒,為了不讓街坊有「賣女兒」的感覺,所以女方在收取男方的聘金及禮品之餘,也要為女兒添置嫁粧行頭,表示聘金並非只進不出,同時也不怕女兒會被公婆和妯娌們看不起。在訂婚時,女方除了喜餅會退還一小部份給男方之外,男方所準備的「六禮」或隆重一點的「十二禮」,女方多半也不會全收,以免給人貪心的壞印象。


十二禮或六禮的禮品內容,因為地域和習俗的不同而有所差異,但大致不脫「喜氣」和「富饒」的象徵之意。譬如:冬瓜糖、福圓(曬乾的龍眼)、桔餅、冰糖、十二斤的糯米(給女方搓湯圓分送親友用)、麵線(千里姻緣一線牽)、魚、活雞、半隻豬、香燭禮炮等等。


以上所有禮品的數量都必須是成雙成對的,至於落單的那半邊豬肉,女方收到後必須剔下豬骨頭歸還給男方家,意思是「呷你的肉,嘸呷你的骨」,表示並非吃人不吐骨頭的那種貪婪;另外,像冰糖、桔餅等準備雙份的禮品,女方也都會還一份給男方共享甜頭;至於十二斤糯米雖然不會再奉還,但會在倒空的米袋裡塞入一個小紅包,讓對方不會空手而回。


而最有趣的應該是聘禮中俗稱「女婿目睭」(化表新郎的眼睛)的福圓!女方家只能偷偷拿出兩顆讓準新娘吃下,剩下的就全數歸還。吃下這兩顆新郎的眼睛後,意謂著新郎日後眼中只會有新娘一人,再也不會隨便亂看、朝三暮四了。